連續幾年發生數件隨機殺人事件~這社會怎麼了~ 對於十惡不赦的罪犯~如果執行死刑是唯一方法~ 直接執行死刑一槍斃命似乎太便宜嫌犯了~ 建請立法~先關個50年~再來執行~ 50年內~每天鞭刑~連鞭50年~
一定有人會說不想花納稅錢養這樣的人~ 沒錯~這樣的人不配花大家的納稅錢~ 大家或許不知~紙袋~金紙~信封很多都是受刑人服勞役的工作~ 要吃飯~靠自己勞役工作~不想工作就給他餓~看能餓幾天~ 對於廢不廢死我沒意見~但對於這樣犯行~必須祭出手段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