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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20101112-法學常識
作者: 明日素食-詳看日記 日期: 2010.11.12  天氣:  心情:
今天看到新聞,又不得不省思!
台灣人民的法律水準真的很低!
太多人把台灣人民當成愚民!

之前上課老師說得很對,台灣最弱勢的是勞工,
因為勞工不懂得法律!
聽老師說,勞工可以罷工,但罷工前需要雇主的同意!
聽到這我就覺得,這是馬屁法吧!
跟那些用選票出來看法條的人有相當大的關係!
那些只會出嘴巴、該出力的時候一定非常用力到上國際頭條!
這就是台灣人民選出來的人!

然而,或許就是一些人擔心太多人懂得太多,他們不好控制(講白一點就是沒辦法愚民)
所以最後讓人民不用知道太多法律!
以至於知法玩法、知法弄法!
更可惡的就是企業以法律來欺壓不熟法律的員工~

這是今天看新聞的時候,想到之前我對朋友說的,
當新聞寫說,某檢方「起訴」某人,並求處N年或無期徒刑,
這要看清楚,起訴不代表確立,這只是檢察官的職責,
真正判刑要確立,就是進到法院,經法官審判後,才會確定!
但是.......法官判決確定就確立了嗎?沒有........
還要看有沒有「定讞」!一旦「定讞」才確定刑則!

千萬不要隨一些人起舞!沒看到最後都不知道!
不要因為一審就罵!二審再罵!三審還是罵!
不如省下這些力氣到「定讞」後要罵再罵個夠!
中間過程在罵的,都是在愚弄人民!

如果可以,請那些被人民選出來的人,
修改一下選罷法!修什麼內容呢?
修一條叫「候選人登記參選確定後,才可以開始宣傳、造勢」
看到這兒,大家有想到了嗎?這就是台灣的選舉文化!
但那些人會去修嗎?不會..........
因為修了就少了曝光的機會!既得利益者怎麼可能會挖洞給自己跳~
現在只有選前一週不能公佈民調、過晚上十點後不能產生噪音~較人性~
其他的就吵死人了~
真正該關心的不關心!不該關心的,從一年多前就開始吵!
吵完還沒結束喔!還會吵到2012去!因為再來會有2011立委、2012總統~
真是瘋了!

如果有機會,一定要去上法律的課!
充實大家的法學知識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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