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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女約女失戒心 多人受害
作者: 嚴華 日期: 2011.06.25  天氣:  心情:

女約女失戒心 多人受害 「幫妳介紹好男人」 嫩女落陷阱





 男子簡為正透過女友梁春芳,在網路聊天室誘騙女網友再性侵,因羞忿而自殺的「小麗」,並非唯一的被害人,還有多名受害女網友,因羞愧悔恨迄今不敢說出面。這種以結婚為前提交往、又是事業有成的黃金單身漢,單身女性稍不留意就會落入陷阱,法官以此案為借鏡,提醒民眾真的要小心網路交友的風險。

 網路聊天室暗藏許多陷阱,像是擁有數萬名會員的知名交友網站,即使是非會員也能夠輕易的輸入想交往的年齡層、居住地去找對象。

 梁女在落網後供出,曾為簡男找的女網友不只小麗一個人,但到底性侵了多少人?因多數女網友在「脫離一日火坑」後,就因擔心遭到不測不敢報警,以致讓這對「網狼情侶」逍遙法外多時。

 但為什麼簡男不自己上網找獵物,還要透過女友過濾?梁女說,因為男友打字很慢,而且女網友找女網友,比較容易讓對方失去戒心,誤以為真的是「好心介紹男人」,而用女員工幫老闆找對象來當幌子,也能夠立刻提高老闆的身價,增加釣上女網友的機會。

 梁女還為男朋友設計了「樣版介紹」,說詞包括了「我老闆真的很好,我才敢介紹給妳認識。」「我即將要在明年結婚,我要介紹我的老闆,是因為他真的很好。」「我的老闆他常說:只要自己成家後,會以家庭為主。」不斷地放出誘餌,鎖定特定年齡層,涉世未深、想找男朋友的年輕女生,許多網友就這樣輕易被騙上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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廿二歲網咖女店員「小玉」,去年在高屏溪投河自殺,骨骸僅剩下半身,台中檢警抽絲剝繭,查出小玉竟被女網友梁春芳與同居男友簡為正誘騙性侵後,羞忿投河自盡,檢方認為兩名加害人「泯滅人性」,引用「強制性交致人羞忿自殺罪」將兩人起訴從重求刑。

檢方指出,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刑責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若造成被害人羞忿自殺,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因而引用後者起訴被告,從重對簡為正求處重刑十五年、梁春芳十三年。

檢方說,簡為正(四十一歲)以分手為由,要脅同居女友梁春芳(卅九歲)以「雲芳」為名代覓女網友,梁女去年九月在網路聊天室認識「小玉」,見她心智單純,佯稱要介紹「曾在聯合國發表過論文的海底工程師張明賢」給小玉認識,再由簡以「張明賢」的名義聯絡,邀小玉到台中玩。

小玉不疑有詐,去年九月廿日搭乘火車到台中,由梁女載往太平區租住處,當晚及隔天兩度遭簡性侵,廿一日傍晚梁女載小玉到火車站要她回家,並恐嚇小玉稱「張明賢」勢力很大,不能報警。

小玉當天向太平警分局報案,由警方陪同到醫院驗傷,小玉因大力反抗傷痕累累,指甲、頸部等都採得犯嫌所留DNA檢體;員警打手機給梁春芳,梁以錯誤地址誤導警方,使警方找不到現場,案情陷入膠著,簡、梁兩人則連夜從太平搬往高雄藏匿。

小玉遭性侵後身心嚴重受創,去年九月廿八日留下遺書寫著「內心已傷痕累累,不知要如何面對,如果再繼續我會發瘋的」後隨即失蹤。

十一月警方在高屏溪發現一具僅剩下半身骨骸的屍體,上半身及頭顱迄今未尋獲,經DNA比對確認是小玉,台中檢警查出簡、梁設局性侵,今年二月在高雄鳳山逮獲兩人,但兩人矢口否認涉案。

檢警從小玉MSN對話訊息紀錄,加上在被害人頸部等所採檢體,送鑑定後確認是簡為正的DNA,認定被害人是遭到性侵後,因羞忿騎機車到高屏溪跳河自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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