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~~這種人實在太惡劣了,我一定要讓他離開"公寓" 免的受害者笨笨的跟他出去~ 萬一被亂來怎辦~誰負責!!
我和他是講電話的,哪可能有證據~ 我就把過程寫下來嗎??? 寫在哪???
算你英明~ 可是我不是正妹拉,那麼多女孩子都比我漂亮多了~ 我只是冰山一角.... 謝謝你呦! 我現在就想公佈他呢~要怎麼公佈?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