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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愛情是不可追求的
作者: 花無缺 日期: 2009.07.16  天氣:  心情:
我們可以追求一個人,卻不可以追求愛情。
少年時代,我們為了一張臉寢食難安,在本能的軀使下,非要把心儀對象爭取到手不可。
人心肉做,男追女也好,女追男也好,只要動之以情,甚至動之以性,不難有結果。
即使被拒絕了,也叫做曾經愛過,可以自我陶醉一輩子。
三十歲以後,不論男女,開始了解安繁榮比花前月下實際。
每個人都有一個價,錢只要動之以利,總有願意上釣者。
男人追求女人,就像地產商尋找買家,請提供完整配套,
例如屋契、護照、附屬信用卡,以示誠意。
女人求男人,也請提供增值功能,例如輔助他的事業、把家事處理得井井有條、
連生貴子,方符合當妻子的資格。
愛情是一陣迷霧,只有心甘情願誤墜迷陣的人能嗅到。
理智大於感性的人,與愛情的緣份比較薄。
只有那些豪氣干雲的賭徒或虔誠的愛情主義者,才配品嘗愛情。
當朝陽乍現,迷霧終須散去。
愛情鑑賞家在最後一刻掬住幾顆朝露,凝望它們在掌中消逝,學懂傷感是愛情的昇華。
愛情走了以後,他們以回憶滋養往後的歲月。
全因心中有情,他們才能安分地飾演生活發配給自己的角色。
愛情或會再度寵幸凡人,但機會多寡只有天知。
要不做好自己,以博取上天的獎賞;要不以靜制動,兵來將擋。
既是如此,對於另一個人,就不必不會也不屑苦苦追求。
旁觀者請放過那些看似對愛情無求的人,不必憐憫他們身邊沒伴侶。
他們比你們更有慧根;我們愛人,冀望藉此得到愛情。
擁有一個人,卻不代表擁有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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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戶回應
 
時間:2009-07-17 10:57
他, 45歲,新北市,待業中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7 04:43
他, 57歲,高雄市,其他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7 09:11]:

謝謝你來看我的日記
和給予意見唷!^^

 
時間:2009-07-16 22:33
他, 37歲,新竹市,其他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6 23:29]:

這就是愛情囉! ^^

 
時間:2009-07-16 22:31
他, 45歲,Tỉnh Bắc Ninh,製造/供應商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6 23:30]:

也不太難明吧!

 
時間:2009-07-16 17:21
他, 53歲,嘉義縣,建築營造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6 12:03
他, 46歲,台北市,出版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6 13:24]:

謝謝你常來看我的日記囉!^^

 
時間:2009-07-16 10:49
他, 99歲,台北市,藝術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6 10:41
他, 40歲,台中市,建築營造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6 10:32
他, 99歲,台北市,藝術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6 10:39]:

但也有不少人
也願意躺下去唷! ^^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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