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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經營
作者: 花無缺 日期: 2009.07.15  天氣:  心情:
今天朋友對我說:「妳對離合的處理,近乎冷漠。」
朋友的評語,我總會細心想想,自己是否有問題
我是,一方面很重感情,在相處的時候,會在乎對方每個細微感受,盡量照顧和關懷;
而另一方面,對方主動想走的時候,我樂意給對方自由。
我奉信的,其實是 If you love someboby , set him free。
離別的時候,不挽留,不央求,不激動,在旁人眼中,原來等同冷漠。
事實,上我只是為願意平靜地接受現實,並不代表我不曾珍惜。
當我感到對方面對著,我但同時著眼更多其他考慮而猶豫不決,如這樣的話,
我會寧願讓對安心離場,對方實在毋需花時間說服我,或想讓我好過。
當然,對待我這種人,對方不要輕言離開,因為我一定會答應對方的要。
到頭來是對方感到後悔,或是我焉知非福,根本無法預計。
這是「冷漠」還是其,他見仁見智,或許我只是太保護自己。
如果是關乎工作上的合作關係、合約及其,他我會把離合看得更加淡然。
對方要遠走高飛,我會留在原地送上祝福,衷心的。
如果只是工作,我經營的是一些事業,而對方在經營的卻是自己的人生,
到了某些關口,如果對方想要離開.並沒有需要為我留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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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戶回應
 
時間:2009-07-16 03:12
他, 57歲,高雄市,其他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6 09:55]:

不客氣!
謝謝你來看我的日記!

 
時間:2009-07-15 23:52
他, 45歲,新北市,待業中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5 16:47
他, 40歲,台中市,建築營造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5 14:23
他, 47歲,桃園市,其他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5 12:53
他, 40歲,台中市,建築營造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5 12:51
他, 46歲,台北市,建築營造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 
時間:2009-07-15 11:51
他, 40歲,高雄市,製造/供應商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5 13:29]:

既然 對方要離開
何須去挽留!

 
時間:2009-07-15 09:26
他, 47歲,高雄市,製造/供應商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  
作者回覆說[2009-07-15 13:30]:

謝謝你的認同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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