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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
假藉「通靈」蹂躪女學生
作者:
深情男子海角七號
日期: 2010.10.02 天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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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藉「通靈」蹂躪女學生 狼師判刑破紀錄
更新日期:2010/10/02 10:07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南縣某國立高職孫姓老師自稱能「通靈」,多次在課堂上向學生傳播因果輪迴,藉此強迫9名女學生與他發生性關係,還拍攝被害人裸照;最高法院1日判決他27年徒刑定讞,創下「狼師」判刑最重的案例。
判決書指出,已婚育有2名子女的孫姓老師(58歲)自稱有通靈能力,多次傳播因果輪迴之說,對被害人表示前世曾性侵女子,對方今世要報仇,只要和他發生性關係就能到保護,女學生若不從,就會被警告婚姻不順、會得性病、不得好死等。
孫某和女學生發生關係前,要求她們閱讀「勸世書」,要被害人發毒誓不能洩漏,性侵得逞後還拍下女學生裸照,表示要給「冤親債主」或「天兵天將」閱覽,確知已解決前世因果。其中一名被害人於85年遭性侵至去年案發,孫嫌平均每周要求性交2次。
本案於去年初才遭揭發,案發後孫遭羈押並被學校解聘。二審時,他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,但最高法院認為,孫枉為人師,利用未成年學生對師長的信任,以前世因果、消災解厄之說違反女學生意願性交,還拍攝不堪照片、影像,造成被害人終生創傷,應量處重刑。由於其多數犯行發生在95年刑法改採「一罪一罰」以後,強制性交、猥褻逾150次,應執行27年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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